◇雷栋良 李政佼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是新时代党和国家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调整优化分配格局的战略指引。三次分配对于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学要义和价值追求
构建有效管用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基础性制度,在做“大”做“多”蛋糕基础上分“好”分“优”蛋糕,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内在逻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中国具备了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在这一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次分配的认识更加深刻,实践更为迫切,路径更为清晰。
初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分配,再次分配是政府秉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人本理念,通过税收和社会保障支出对财富进行再次分配,三次分配则是出于自觉自愿的捐赠和转移收入,是基于道德力量的公益活动。初次分配的目标是利用市场有效配置资源,再次分配的目标是政府有效提供更为平衡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三次分配的目标是以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相对于市场根据要素贡献进行初次分配、政府体现国家意志进行再分配,三次分配体现社会成员大爱共享的更高精神追求。
重要地位与独特作用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如何把三次分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协调统一起来,真正破解效率与公平难题,赋予三次分配更为重要的地位作用,是优化分配政策、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三次分配作用不可替代。实践证明,绝对平均主义不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反而会陷入“共同贫困”陷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一次分配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可能产生代际传递并导致阶层和收入固化。政府为解决好贫富差距悬殊问题进行再分配,但政府调控因财力所限,同时面对千差万别的突发性、特殊性和个性化救助需求时,难以做出及时合理的反应。而三次分配形式更加多样、力量渗透更加彻底,相比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更加微观、更为灵活、更具针对性,是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补充,是共同调节收入和财富的有效手段。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三次分配作用不可替代。三次分配的意义和作用绝不仅仅在于其收入调节功能,更为重要的是用慈善启迪大爱、倡导善行的“教化”功能。不同社会力量作为三次分配的主体,所从事的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是弘扬责任意识和利他奉献精神的深刻价值内嵌,其行为本身蕴含大爱与共享的理念,有助于带动“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知恩报效、爱心传递”等公益慈善文化的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对收入分配的浸润和引领,极大弥补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在“以美育人、以德化人”方面的局限。
保持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三次分配作用不可替代。再分配属于强制性调节,如果在收入分配中占比过低,意味着政府调节“失能”,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过高则意味着提高税收和福利成本上升,加重财政负担,抑制社会活力和纳税主体的创造动力。三次分配不仅不增加税赋,而且还减税降费,激发企业主动投身于捐赠与慈善事业,同时有助于企业提升竞争能力。三次分配具有灵活性与创新性,企业能敏锐感知社会的新需求或痛点,并主动探索解决之道,有利于社会、企业、个人保持收入分配的动态平衡。
政策导向与优化路径
建立健全慈善机制,保障捐助稳定运行。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在发展中存在慈善自足规模过小、慈善行为失范、慈善机构公信力差等问题,必须以慈善机制的建立健全为重要抓手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着力构建以《慈善法》为核心,以其他法律法规为配套的慈善法律体系。深化慈善事业管理机制,政府发挥行政监督作用,慈善组织监管协会发挥内部监察作用,社会公众发挥意见反馈作用,形成政府、企业与社会公众协同治理。深化直接税体制改革,对积极从事慈善捐赠的个人和企业加大遗产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减免优惠力度,激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捐赠。
厚植优秀传统文化,发挥道德引领作用。济困扶弱、崇德向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当前我国需要发扬慈善文化传统,进一步营造捐赠和慈善氛围。这就要求政府加强教育引导,努力营造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社会慈善氛围。针对先富者,要注重集体主义教育,使其意识到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也是实现个人道德品质升华、精神财富积累与社会形象提高的过程。针对后富群体,应着重加强自立自强与社会责任感教育,让其明白三次分配绝不是坐享其成,而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奋斗。
扩大社会公益技术赋能,拓宽数字公益渠道。信息技术的迭代已将中国带入数字经济的新时代,三次分配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的赋能作用,推动数字公益发展壮大。一方面,要网聚善力,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连接的特点,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依靠互联网技术推进公益事业,降低其参与公益慈善的成本,让“善”插上数字技术的翅膀。另一方面,要创建智能社会,努力克服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依靠数字技术使捐助和善款直接抵达社会需要的地方,减少中间环节的政策阻力和资源浪费,通过数字技术赋能社会弱势群体,增加其摆脱贫困、改变命运的机会和能力。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77779193永利(中国)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1月02日 星期三 第A06版:A06 (csstoday.net)